博士后办理子女入学有关需知

发布时间:2010.06.0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通知。按照北京市教育局的规定,凡准备在北京市报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博士后子女需在距报考时间半年之前转入北京市的市属中学,否则,不能报名。

 

  为保证博士后子女入学政策顺利、公正的执行,请博士后人员,进站时如需要办理子女入幼儿园、上小学校和初中,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博管办办理相关手续:

 

  1、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3、户口簿。

 

 

博士后流动站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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